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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30条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022/04/13 10:44

3月31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温州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用 摄


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榜桃通报政策制定情况和具体内容。

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市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生存困难压力加大。制定“30条措施”,目的是积极应对疫情对我市经济造成的冲击,更大力度帮助重点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还就大家较关心的问题

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当前服务业企业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国家和浙江省级层面均出台了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请问温州有无相应的帮扶举措?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丹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部分企业恢复困难,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尽快恢复发展,温州积极回应服务业困难行业和企业的呼声,针对性制定、落实帮扶政策,下步将重点推动8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地。

一是实施服务业税收减免。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1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城市轻轨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是落实社保减费和缓缴。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三是完善金融纾困助企机制。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行业企业贷款的续贷、展期等服务,二季度新发放无还本续贷200亿元,运用保险机制释放企业保证金70亿元。

四是促进消费活力释放。推动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对2022年通过淘汰老旧汽车并新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给予购置车辆每辆2000元的一次性消费补助。

五是补助实体书店、影院。对市区承租非国有物业的实体书店,按经营面积予以每平方米每月20元补助,补助期6个月。对影院按每个座位予以每月25元补助,补助期6个月。

六是支持交通运输业。继续实施高速差异化收费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给予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通行优惠。

七是减轻疫情防控负担。对市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物资购置、消杀服务等额外支出,按照企业实际在管物业项目建筑面积大小给予1-4万元的补贴。将餐饮、零售、住宿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定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

八是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问题二:为促进消费市场提质扩容,今年开展了“温享新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那在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方面,商务部门还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晓东: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解难,市商务局重点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会展等服务业,围绕普惠性措施和困难行业专项纾困扶持进行精准施策。

如提出对一、二季度市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因疫情防控取消举办“百场促消费”活动的主办方,按照企业活动实际支出的30%、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减轻主办方的财务压力,旨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抓春、夏两季消费关键节点,全力做好“温享新消费•开门焕新消费季”主题促消费活动,进一步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

又如,受本轮疫情影响,许多展会活动延期或停办,对会展业的相关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链都带来了巨大冲击,市商务局提出了对一、二季度纳入重点展会目录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延期而取消的,按照会展项目主办方实际支出的30%、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给予企业投入50万元以上部分的10%、最高100万元技改补助,以此提升会展业办展信心。

问题三: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温州市制造业小微企业,今年可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副局长 潘强:

今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五个方面税费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范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50%幅度减征,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在去年延缓3个月的基础上,再延缓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四是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力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五是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温州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