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温州市翠微大道228号温州华侨职专实训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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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5000
网址:www.wzh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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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黄素武 | 秘书长:吴洁 |
协会本着创新、协调、服务、自律的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民间性、自律性、代表性,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树立了自己的形象与地位,得到了业内外的信任,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行业管理职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06年获共青团温州市委“先进团组织”称号;2007年获温州市工商领域行业协(商)会“先进单位”;2008年度消费维权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11年消费维权贡献突出单位。获市工商联2019年度“四好”商协会称号和2020年度“优秀商会”称号。2020年复核通过市民政局5A级社会组织单位。 协会机构: 协会内设组织: 协会系市经贸委批准为《饭协店行业信息中心》;有会刊《温州饭店与餐饮》双月刊,互联网站《温州酒店餐饮网》,同时还出版了《温州新名菜》、《携手十年》等书籍,为行业的历程做了深层次的总结;并按季发布“饭店与餐饮企业经营情况”。2014年出版《温州创新瓯菜》填补菜系空白。 协会作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翠微大道228号温州华侨职专实训楼8楼 电话:0577─88865061 88824757 传真:88865060 | |
附: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 |
会长:黄素武 常务副会长:王建忠、朱敏、刘小林、杜越、李静、何永全、余旭羚、沈鹏飞、陆筱勤、金婷婷、郑光雨、郑剑、胡星、柯巴嫩、滕建卫、金怀、薛绿、潘晓林 副会长:方信东、朱立、关乃刚、李爱静、李淑湘、陈本保、陈谦、林建、林峰、周丹、周雄、郑晓静、徐群微、郭世坤、梅恩荣、戚文驹、麻永明、张涛 秘书长:吴洁 | |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 |
会长:练志云常务副会长:朱志群、吴聘真、张萌、项建生、黄继立、郑延忠副会长:王建敏、朱明明、朱少光、李翔浩、陈钦乐、陈顺国、金 怀、倪伟龙、邵晓东、郑日宇、郑夏清、周宗权、宣杰、徐立新、沈忠钰、柯巴嫩、林崇海、关乃刚、王林煜、黄素武、陈传武。秘书长:林崇海(兼) | |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 |
会长:杜增孝 常务副会长:周胜恩、王文权、练志云副会长:池洪虎、陈小华、张珍华、黄继立、潘余民、黄瑞敏、倪伟龙、郑祥禾、南劲节、罗晓明秘书长:林崇海 历任副会长:金明强 李瑞松 丁春芬 郑巨创 黄洁梅 黄宣松张 洪 陈定华 刘时正 李瑞银 柳光荣陈笔华 蔡少华 胡耀辉 潘光来 汪荣耀 王建中 | |
历任副会长:金明强 李瑞松 丁春芬 郑巨创 黄洁梅 黄宣松张 洪 陈定华 刘时正 李瑞银 柳光荣陈笔华 蔡少华 胡耀辉 潘光来 汪荣耀 王建中 |
2018第五届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 |||
会长 | |||
编号 | 企 业 名 称 | 代表 | 职务 |
1 |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 | 黄素武 | 董事长 |
常务副会长 | |||
2 | 温州瑞兴大酒店 | 朱金文 | 董事长 |
3 | 温州铂尔曼酒店 | 刘美岐 | 执行总经理 |
4 | 乐清新聚丰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吴思贤 | 总经理 |
5 | 温州梦江大酒店 | 陆筱勤 | 总经理 |
6 | 温州维多利亚大酒店 | 陈小华 | 总经理 |
7 | 温州市得尔乐餐饮有限公司 | 陈本保 | 总经理 |
8 | 温州市首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金 怀 | 董事长 |
9 | 瑞安国际大酒店 | 项春潮 | 董事长 |
10 | 温州市溢香厅大酒店 | 柯巴嫩 | 总经理 |
11 | 温州兰立方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黄宗燕 | 董事长 |
12 | 温州华侨饭店 | 谢建和 | 安全部经理 |
13 | 瓯菜名厨俱乐部 | 潘晓林 | 主任 |
14 | 万和豪生大酒店 | 薛 绿 | 执行总经理 |
常务副会长(供应商) | |||
15 | 温州市永权贸易有限公司 | 何永全 | 总经理 |
副会长 | |||
16 | 温州金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王赛杰 | 董事长 |
17 | 瑞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公司 | 方信东 | 董事长 |
18 | 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 | 张 皓 | 总经理 |
19 | 云天楼实业有限公司 | 叶星凯 | 总经理 |
20 | 温州五马美食林酒店有限公司 | 朱少光 | 董事长 |
21 | 温州王朝大酒店 | 朱志群 | 董事长 |
22 | 温州国际大酒店 | 李颖中 | 总经理 |
23 | 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 | 余 峰 | 总经理 |
24 | 温州将军大酒店 | 陈公业 | 董事长 |
25 | 上海正新食品有限公司 | 陈传武 | 董事长 |
26 | 温州阿外楼度假酒店 | 周宗权 | 董事长 |
27 | 温州瓯菜研究会 | 周雄 | 主任 |
28 | 温州去茶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郑剑 | 董事长 |
29 | 温州天都大酒店 | 郑朝晖 | 总经理 |
30 | 温州市乐清天豪君澜大酒店 | 徐桂生 | 总经理 |
31 | 温州金鹏宾馆 | 高必赤 | 总经理 |
32 | 永嘉县米兰国际大酒店 | 戚成轴 | 董事长 |
副会长(供应商) | |||
33 | 楠宋酒店用品商行 | 关乃刚 | 总经理 |
34 | 温州市康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陈芝来 | 总经理 |
35 | 浙江敬贵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诗钊 | 总经理 |
36 |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 陈谦 | 副总经理 |
37 |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麻永明 | 董事长 |
常务理事 | |||
38 | 温州银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 王虹 | 总经理 |
39 | 时代富豪大酒店 | 王景林 | 董事长 |
40 | 川渝部落重庆老火锅 | 刘晓林 | 董事长 |
41 | 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刘鹏飞 | 董事长 |
42 | 温州亚金大酒店 | 池赵练 | 总经理 |
43 | 洞头沿港大酒店 | 汤进宝 | 总经理 |
44 | 新金田一村大酒店 | 李仁华 | 董事长 |
45 | 温州市家乡客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 李严妙 | 总经理 |
46 | 温州国贸大酒店 | 吴 洁 | 总经理 |
47 | 温州锦绣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 | 吴 斌 Pancho Wu | 总经理 |
48 | 易佰连锁旅店有限责任公司 | 吴跃春 | 董事长 |
49 | 永嘉宾馆 | 汪秋云 | 总经理 |
50 | 温州氡泉承天大酒店 | 张 彬 | 总经理 |
51 | 温州好味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张峰 | 总经理 |
52 | 温州万融商务大酒店 | 林 洌 | 总经理 |
53 | 龙港诚大饭店 | 金世盛 | 总经理 |
54 | 浙江诚大实业集团桥头饭店分公司 | 金昌锋 | 董事长 |
55 | 瑞安状元楼大酒店 | 金建旺 | 董事长 |
56 | 新南亚大酒店 | 贾陈红 | 副总经理 |
57 | 瑞安葡萄园大酒店 | 傅银媚 | 董事长 |
58 | 瑞安新都大酒店 | 缪明晓 | 副总经理 |
59 | 温州金银岛大酒店 | 潘舟舟 | 总经理 |
60 | 温州机场宾馆 | 戴其国 | 总经理 |
常务理事(供应商、院校) | |||
61 | 温州市迈勒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王磊 | 经理 |
62 | 温州市永嘉县耕鲜食品有限公司 | 邓国华 | 董事长 |
63 | 温州春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周超 | 董事长 |
64 | 爱爵希尔商贸公司 | 黄于峰 | 董事长 |
65 | 温州黄渔国水产公司 | 黄国云 | 董事长 |
66 | 温州技师学院 | 蒋黎光 | 院长 |
理事 | |||
67 | 瑞安鑫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王林煜 | 总经理 |
68 | 红太阳宾馆 | 王珍连 | 总经理 |
69 | 瑞安市华都大酒店 | 卢乃旺 | 总经理 |
70 | 平阳国际大酒店 | 卢文发 | 总经理 |
71 | 温州亿旺连锁酒店(黄龙店) | 叶勇飞 | 总经理 |
72 | 温州市嘉运大酒店 | 叶祥云 | |
73 | 温州冉冉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冉小权 | 经理 |
74 | 温州滨海大酒店 | 冯定献 | 董事长 |
75 | 瑞安辰茂阳光酒店 | 刘黎霞 | 总经理 |
76 | 瑞安花园大酒店 | 李立清 | 总经理 |
77 | 美乐园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李进兴 | 经理 |
78 | 温州瑞豪水心饭店 | 林洁 | 总经理 |
79 | 温州市鹿城锦之尚旅馆 | 李敏建 | 负责人 |
80 | 平阳县凌志大酒店 | 李颖 | 总经理 |
81 | 温州市天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李静 | 总经理 |
82 | 金球国豪大酒店 | 杨冬凉 | 董事长 |
83 | 瑞安华侨饭店 | 杨克明 | 副总经理 |
84 | 浙江省麦德姆酒店管理公司 | 吴昌缜 | 经理 |
85 | 温州蔍城饭店 | 何西芬 | 店长 |
86 | 温州麻辣鱼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余海龙 | 经理 |
87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瑞辉馄饨铺 | 沈瑞辉 | 经理 |
88 | 名都皇家大酒店 | 宋方钞 | 董事长 |
89 | 苍南泰安大酒店 | 陈钦乐 | 董事长 |
90 | 温州市南郊健勇饭滩 | 项湘筠 | 负责人 |
91 | 鹿城新川妹火锅 | 胡慧坚 | 经理 |
92 | 温州东瓯大酒店 | 饶兴旺 | 总经理 |
93 | 鹿城区阿川渔庄 | 莫小川 | 经理 |
94 | 平阳县阿东海鲜楼 | 徐晓东 | 经理 |
95 | 泰顺宾馆 | 翁细桃 | 总经理 |
96 | 温州市温联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黄剑波 | 总经理 |
97 | 瑞安端立商务酒店 | 曹 爱 | 总经理 |
98 | 温州市苗家山寨餐饮文化创意公司 | 梁辉星 | 总经理 |
99 | 鹿城潘杰馄饨店 | 潘杰 | 经理 |
理事(供应商、院校) | |||
100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任曼殊 | 讲师 |
101 | 温州吉克机电有限公司 | 严凌杰 | 总经理 |
102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吴卫红 | 副处长 |
103 | 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 | 胡进盛 | 校长 |
104 | 温州市瓯知源酒店管理培训学校 | 施源昊 | 总经理 |
105 | 广进祥食品有限公司 | 梅百亨 | 总经理 |
会员 | |||
106 | 大南南站饺子店 | 尤银忠 | 经理 |
107 | 潘老伯盐卤豆制品 | 刘立 | 经理 |
108 | 温州市广东仔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李安 | 总经理 |
109 | 李记卤味熟食 | 李曙荣 | 经理 |
110 | 长人馄饨 | 杨进昌 | 经理 |
111 | 温州美美君亭酒店 | 吴玉英 | 总经理 |
112 | 鹿城瑞忠点心店 | 沈瑞忠 | 经理 |
113 | 小南矮人松糕店 | 张国强 | 经理 |
114 | 大王灯盏糕 | 陈建设 | 经理 |
115 | 浙江逸晨贸易有限公司 | 陈笑笑 | 经理 |
116 | 温州雪山饭店 | 林正坚 | 总经理 |
117 | 温州市菜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罗成禹 | 总经理 |
118 | 温州景瑶灯盏糕店 | 詹景瑶 | 经理 |
秘书长 | |||
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秘书处 | 吴洁 | 副秘书长 | |
副秘书长 | |||
温州铂尔曼酒店 | 叶仲辉 | 行政总厨 | |
万和豪生大酒店 | 冯旭辉 | 副总经理 | |
温州市中亚企业有限公司 | 金珠 | 办公室主任 | |
监事会人选 | |||
单位 | 姓名 | 拟任职务 | |
郑巨创 | 监事长 | ||
冯剑真 | 监事 | ||
黄海琼 | 监事 |
个人会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1 | 丁定芳 | 45 | 张 敏 |
2 | 丁定辉 | 46 | 张丽 |
3 | 丁忠然 | 47 | 张克 |
4 | 上官光刷 | 48 | 张孚雄 |
5 | 马永法 | 49 | 张良 |
6 | 尤荣清 | 50 | 张建敏 |
7 | 方耀荣 | 51 | 张祥 |
8 | 毛成和 | 52 | 李 尔 |
9 | 王小梅 | 53 | 李冬健 |
10 | 王仁交 | 54 | 李达 |
11 | 王朱泽康 | 55 | 李初华 |
12 | 王怀忠 | 56 | 李金彪 |
13 | 王国煌 | 57 | 李胜义 |
14 | 王钏乙 | 58 | 李铁成 |
15 | 王俊武 | 59 | 李豪 |
16 | 王奕木 | 60 | 杨永泽 |
17 | 王振 | 61 | 杨彤彤 |
18 | 王海治 | 62 | 杨国 |
19 | 王盛聪 | 63 | 杨贤春 |
20 | 代宝玉 | 64 | 苏来金 |
21 | 冉孟荣 | 65 | 苏南荣 |
22 | 冯旭辉 | 66 | 苏棉尧 |
23 | 包能镇 | 67 | 邹斌斌 |
24 | 卢义 | 68 | 陆忠健 |
25 | 卢林蒙 | 69 | 陈 丛 |
26 | 卢南海 | 70 | 陈少龙 |
27 | 叶仲辉 | 71 | 陈世俊 |
28 | 叶克勤 | 72 | 陈旦 |
29 | 叶晓杰 | 73 | 陈甫 |
30 | 石冠尉 | 74 | 陈凯锋 |
31 | 全海荣 | 75 | 陈国光 |
32 | 刘广 | 76 | 陈建海 |
33 | 刘俊 | 77 | 陈建策 |
34 | 刘毅 | 78 | 陈明很 |
35 | 吕晓武 | 79 | 陈松泉 |
36 | 朱斌 | 80 | 陈育翔 |
37 | 许良明 | 81 | 陈俊飞 |
38 | 余圣道 | 82 | 陈俊艺 |
39 | 余克 | 83 | 陈昭 |
40 | 吴忠文 | 84 | 陈晓庆 |
41 | 吴法华 | 85 | 陈维宗 |
42 | 吴振楣 | 86 | 陈强 |
43 | 吴海渺 | 87 | 陈辉 |
44 | 吴道勇 | 88 | 周 敏 |
89 | 周云斐 | 133 | 项朝晖 |
90 | 周秀业 | 134 | 倪胜苗 |
91 | 周忠武 | 135 | 凌杰 |
92 | 季永开 | 136 | 徐中南 |
93 | 林 杰 | 137 | 徐庆静 |
94 | 林木元 | 138 | 徐舟进 |
95 | 林甲伦 | 139 | 徐建波 |
96 | 林佐照 | 140 | 徐洲 |
97 | 林尚韩 | 141 | 徐晓龙 |
98 | 林炜 | 142 | 徐继刚 |
99 | 林金锡 | 143 | 贾秀武 |
100 | 林艳育 | 144 | 郭显舰 |
101 | 罗伟杰 | 145 | 高进光 |
102 | 罗成光 | 146 | 梅君敏 |
103 | 罗成禹 | 147 | 盛忠豹 |
104 | 罗金如 | 148 | 黄伟建 |
105 | 范晓东 | 149 | 黄忠仁 |
106 | 郑 武 | 150 | 黄明明 |
107 | 郑戈 | 151 | 黄晓生 |
108 | 郑巨创 | 152 | 黄海琼 |
109 | 郑永善 | 153 | 黄锋锋 |
110 | 郑兴旺 | 154 | 曾呈文 |
111 | 郑佐波 | 155 | 董国强 |
112 | 郑宗靠 | 156 | 蒋云达 |
113 | 郑振武 | 157 | 蒋秀宝 |
114 | 郑祥东 | 158 | 蒋培豪 |
115 | 郑祥有 | 159 | 蔡光义 |
116 | 金光武 | 160 | 潘 璐 |
117 | 金建平 | 161 | 潘长江 |
118 | 俞 镇 | 162 | 潘宝春 |
119 | 南洋 | 163 | 薛圣翰 |
120 | 姚丹泽 | 164 | 瞿少勇 |
121 | 姜 鹏 | 165 | |
122 | 姜建锋 | 166 | |
123 | 姜杰锋 | 167 | |
124 | 姜宪琦 | 168 | |
125 | 洪士碧 | 169 | |
126 | 胡中远 | 170 | |
127 | 胡庆云 | 171 | |
128 | 胡明业 | 172 | |
129 | 胡峰 | 173 | |
130 | 赵汉齐 | 174 | |
131 | 赵金国 | 175 | |
132 | 赵晓波 | 176 |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英文名Wenzhou Hotel Catering & Culinary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是由温州市域内饭店、餐饮行业(包括酒店、宾馆、公寓、旅馆、招待所、浴室、度假村、民宿和餐馆、酒家、饭庄、农家乐、食堂等)的企业、事业单位、与饭店和餐饮行业有关的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平等组成行业性的社团组织,具备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全市饭店、餐饮单位和个人,推进饭店、餐饮业的转型升级;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自律”为方针,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坚持为行业改革发展服务,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面向全行业,反映会员愿望,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开拓服务消费市场,培养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推动饭店和餐饮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温州市工商联(总商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温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温州市总商会联合党委。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于浙江省温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以推动饭店、餐饮业和烹饪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会员经济效益为中心,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下列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反映饭店、餐饮和烹饪行业和会员的问题、意见和愿望,保护业内单位和员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正当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组织会员和协会办事机构对发展温州饭店、餐饮行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和本行业的政策、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饭店、餐饮业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广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促进饭店、餐饮业的技术进步。在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授权下,开展创名店、名菜、名吃、名师、名品活动并组织认定和推荐。大力培育我市的饭店、餐饮品牌,推进名店名品经营连锁化、加工生产工业化、产业化的发展,协助主管部门创建和认定行业内驰名商标、品牌产品、绿色饭店等。
(四)开展饭店、餐饮专业培训,帮助会员培训专业人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会员和行业队伍素质。
(五)发挥协会的联合优势,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饭店、餐饮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客源,提高经济效益。
(六)主办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经济实体,组织开展与饭店、餐饮、烹饪业务有关的经贸往来、人才开发、技术合作;组织举办行业论坛、会展招商、产品推介等活动,指导行业的对外交往;为会员和饭店、餐饮行业提供各种市场信息,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
(七)办好协会刊物和网站,为会员搭建宣传交流、产品推介、反映诉求、政策法律咨询的平台,为会员乃至全行业全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八)承办政府部门授权或其他社会团体委托的事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我市的饭店、餐饮、职业学校以及与饭店餐饮业有关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凡承认本团体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提供住宿经营服务和提供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饭店与餐饮行业的研究人员、教授以及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凡承认本团体章程,热爱饭店与餐饮事业,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团体者,单位会员应填写入会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个人会员应填写入会登记表并经本人签字,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团体会员,各单位会员在本团体的代表为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表,若法人代表变动,则由现任法人代表接替或重新委托代表,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优先取得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和书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按本团体要求提供各种必要技术,经济资料和有关信息;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物质奖励。会员违反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牌匾。会员如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或一年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单位大会,会员单位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会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对本团体重大事项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大会每届四年(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单位代表大会可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单位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单位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单位大会;
(四)研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并向会员单位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至少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或秘书长,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员大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凡事务性文件则由秘书长签发;
(四)受理事会委托批准会员吸收等问题;
(五)其他应由会长行使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议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
(二)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
(三)对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任职人员和社会团体聘请的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与检查会员单位大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决策、决议、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五)对本团体内部机构的设置、运行,各类人员任免,会员大会的召开,选举程序等进行监督;
(六)对本会团体成员违反社会团体纪律,损害社会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合法标准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单位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遇有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第四十八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五十条 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8年5月19日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五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部分修改条款。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府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