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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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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黄素武

秘书长:吴洁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4,系温州市工商联主管的市级饭店、餐饮行业协会。拥有会员470余家,会员覆盖我市全区。


协会机构:

    协会本着创新、协调、服务、自律的宗旨,发挥桥染纽带作用,坚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民间性、自律性、代表性,充分发挥协会平台桥梁作用,树立了自己的形象与地位,得到了业内外的信任,同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行业管理职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先后荣获“5A”社会组织,“四好商协会”、“优秀商会”、“先进社会团体”、“先进团组织”、“全国饭店餐饮业杰出行业协会”称号等多项殊荣。并获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温州市总商会温州市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

 

协会内设组织:

    本会下设四个分支机构,分别为:饭店餐饮工程委员会、住宿业分会、厨师长专业委员会、餐饮燃料能源专业委员会。

 

信息发布:

    协会拥有会刊《温州饭店餐饮烹饪》、官方网站 “温州酒店餐饮网” 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平台,先后编撰出版《温州新名菜》《携手十年》《温州创新瓯菜》《瓯味百碗》等行业典籍,系统梳理行业发展脉络。同时常态化开展各类行业活动,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本会与全国及各地同业协会保持密切交流协作,行业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良好。


协会作用:

    温州作为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行业协会对推动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共建世界美食之都”核心目标,坚持“党建强会、服务兴业、文化传承”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政企对接、行业交流、品牌推广、技能提升、权益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翠微大道228号温州华侨职专实训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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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黄素武

常务副会长:池赵炼、陈小华、金婷婷、柯巴嫩、陆筱勤、郑剑、郑光雨、滕建卫、王建忠、杜越、刘小林、李静、方信东、黄晓杰、程剑毅

副会长:"周宗权、郭世坤"、郑晓静、周丹、李淑湘、关乃刚、郑 义、麻永明、陈本保、曹  爱、夏晓洁、吴文君"、傅银媚、陈志义、王新武、叶丽萍、李立清、王琪、陈朋国、严争阳、戴克森

秘书长:吴洁


附: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黄素武

常务副会长:王建忠、朱敏、刘小林、杜越、李静、何永全、余旭羚、沈鹏飞、陆筱勤、金婷婷、郑光雨、郑剑、胡星、柯巴嫩、滕建卫、金怀、薛绿、潘晓林

副会长:方信东、朱立、关乃刚、李爱静、李淑湘、陈本保、陈谦、林建、林峰、周丹、周雄、郑晓静、徐群微、郭世坤、梅恩荣、戚文驹、麻永明、张涛

秘书长:吴洁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练志云常务副会长:朱志群、吴聘真、张萌、项建生、黄继立、郑延忠副会长:王建敏、朱明明、朱少光、李翔浩、陈钦乐、陈顺国、金 怀、倪伟龙、邵晓东、郑日宇、郑夏清、周宗权、宣杰、徐立新、沈忠钰、柯巴嫩、林崇海、关乃刚、王林煜、黄素武、陈传武。秘书长:林崇海(兼)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杜增孝 常务副会长:周胜恩、王文权、练志云副会长:池洪虎、陈小华、张珍华、黄继立、潘余民、黄瑞敏、倪伟龙、郑祥禾、南劲节、罗晓明秘书长:林崇海 历任副会长:金明强 李瑞松 丁春芬 郑巨创 黄洁梅 黄宣松张 洪 陈定华 刘时正 李瑞银 柳光荣陈笔华 蔡少华 胡耀辉 潘光来 汪荣耀 王建中

历任副会长:金明强 李瑞松 丁春芬 郑巨创 黄洁梅 黄宣松张 洪 陈定华 刘时正 李瑞银 柳光荣陈笔华 蔡少华 胡耀辉 潘光来 汪荣耀 王建中


单位成员

第六届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理事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表姓名企业内职务
会长
1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黄素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常务副会长
1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池赵炼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2温州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陈小华总经理
3温州瑞兴大酒店有限公司金婷婷总经理
4温州市溢香厅国际宴会服务有限公司柯巴嫩总裁
5温州市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陆筱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温州去茶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剑董事长
7温州市小吃协会郑光雨会长
8浙江田野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滕建卫董事长
9温州君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玖王)王建忠董事长
10温州市东方柏宴酒店有限公司杜越总经理
11温州市聚川渝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川渝部落重庆老火锅)刘小林执行董事长
12温州市天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李静副总
13浙江瑞都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方信东董事长
14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华侨中学)黄晓杰校长
15温州顺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程剑毅董事长
副会长
1温州阿外楼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郭世坤总经理助理兼安全事务总监
2温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郑晓静副总经理
3香格里拉大酒店(温州)有限公司周丹行政总监
4温州金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淑湘财务总监
5温州市楠宋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关乃刚总经理
6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郑义副总
7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麻永明董事长
8温州市得尔乐餐饮有限公司陈本保董事、总经理
9瑞安市瑞立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曹爱集团副总
10温州开元名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开票:温州绿轴酒店经营有限公司)夏晓洁、吴文君总经理
11浙江葡萄园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傅银媚总经理
12温州市大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亮海鲜)陈志义法人
13温州瓯正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新武董事长
14浙江尚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叶丽萍董事长
15瑞安市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李立清董事长
16温州云天楼实业有限公司王琪董事长助理
17正新(温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朋国总经理
18驻海渔市(温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严争阳董事长
19温州市正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亮惠民店)戴克森采购总监
常务理事
1温州市洞头沿港大酒店有限公司李德生、汤进宝总经理
2瑞安市新都大酒店有限公司钱林光总经理
3永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永嘉宾馆)汪秋云总经理
4浙江诚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桥头饭店分公司陈芝晓总经理
5温州诚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机场宾馆)林天如总经理
6乐清新聚丰圆大酒店有限公司郑晓宇总经理
7温州好味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峰运营总监
8温州黄渔国集团有限公司张则慧总经理
9温州技师学院高如峰康养管理学院二级学院院长
10永嘉裕锦大酒店有限公司王纯常务副总经理
11温州雅膳餐饮有限公司(东山海鲜)董怀静董事长
12浙江吉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严凌杰总经理
13温州市隆升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万瑞士法人
14温州市嘉品粮油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孟磊总经理
15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杜林福法人
16温州阿宝渔业贸易有限公司李志宝总经理
17温州市厨玛特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孙晓领法人
18苍南大源门食品有限公司赵爱桂法人
19天豪(温州)发展有限公司天豪君澜大酒店蔡秀凯总经理助理
20温州农丁农产品有限公司王光快总经理
21温州瑞锦大酒店有限公司饶兴旺董事长兼总经理
22浙江厨鑫食品有限公司(东东控股)严庆东、徐燕青法人 / 温州总经理
23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余利红营销总监
24温州万泉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温州万泉度假酒店)何旭敏总经理
理事
1温州冉冉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冉小权法人
2温州滨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德姆酒店冯仁锡副总
3瑞安市辰茂阳光酒店有限公司郑飞燕副总经理
4温州瑞豪·水心饭店温和国常务副总
5温州麻辣鱼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余海龙总经理
6温州名都皇家餐饮有限公司王宋洁法人
7温州市金釜餐饮有限公司(温州键勇饭摊)曹成总经理
8温州东瓯大酒店有限公司刘恒办公室主任
9温州市阿川渔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莫小川法人
10泰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泰顺宾馆)饶尚义总经理
1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李俊教授
1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苏瑶瑶文成学院专任教师
13温州瓯知源酒店管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任曼殊校长
14浙江智烩谷餐饮有限公司刘武灿
15温州首旅南苑雪山饭店管理有限公司陆小军总经理
16温州利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朱建彬法人
17温州三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海增董事长
18温州有温度贸易有限公司(十八家面馆)潘建凯总经理
19温州市繁中客栈有限公司(速8)方泽铭总经理
20温州市金饭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朱华隆
21温州君廷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陈庆来总裁
22温州麦丰食品有限公司高建武董事长
23温州市东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宪清董事长
24温州市顺隆食品有限公司张隆法人
25永嘉县溪心羊肉馆黄文建总经理
26温州市丽春快餐服务部(普通合伙)黎金华副总
27瑞安市昌新朝祥餐饮有限公司叶昌顺法人
28温州市鹿城区廷宴府餐饮楼(廷宴府餐饮品牌)陈俊创始人
29温州地标好物食品有限公司王国标法人
30温州中亚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柏纳)应建勇法人
31浙江周子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周格戎法人
32苍南万顺大酒店有限公司颜晓辉总经理
33温州华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华美达广场酒店)宋文彬总经理
34温州市鹿城区仰义长实厨房用品经营部舒薇拉经营者
35温州城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希尔顿酒店王守忠总经理
36温州福字园食品有限公司(会员牌匾不需要)梅百亨总经理
37温州小阿雨餐饮有限公司戴佳佳法人
38温州怡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南站开元名庭大酒店)黄茹茹总经理
39瑞安市进士餐饮有限公司林甲海经理
40温州市百丰粮油有限公司郑相成总经理
41温州锦绣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喜来登酒店向龙餐饮总监
42温州瑞都洲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马威总经理
43温州瑞都将军大酒店有限公司何婷总经理
44温州瑞都万和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彭卫华总经理
45温州晟阳大酒店有限公司(君越豪庭)杨键溥董事
46乐清市绿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七善斋)廖冬仙法人
47温州徐尚酥食品有限公司(道鑫饼铺)徐彩剑生产监督
48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温州市区办事处宋伟杰负责人
49温州丽尚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项朝晖负责人
50永嘉瑞都人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潘祝平董事长
51温州万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万宇鹏总经理
52温州龙麒源芳草地酒店有限公司虞露华总经理
53温州一樊商贸有限公司李勇法人
54温州鸿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瓯阁海鲜楼)林晓刚董事长
55瑞安市国贸大酒店有限公司(欧瑞海鲜·家宴中心)金万作总经理
56温州市鹿城区美人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蔡巧玲负责人
57温州市鹿城区瑞乐海鲜坊(臻典家厨)陈则胜
58浙江博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张小毛总经理
59温州太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黄相辉法人
60永嘉县岭上白云人家休闲农业有限公司(会员牌匾不需要)金春友
61温州益鑫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王国兰
62浙江细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温春总经理
63杭州宴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陈俊艺
64浙江鑫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连增育
65温州华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空港万豪酒店)李孟磊总经理
66温州市唐品汇餐饮有限公司唐德权总经理
67温州国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御笙)贾权总经理
68瑞安市贝才餐饮店(欧瑞厨房)金万作负责人
69温州美人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林善武董事长
70温州瓯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林冰法人
秘书长
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秘书处吴洁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温州铂尔曼酒店叶仲辉行政总厨
万和豪生大酒店冯旭辉副总经理
监事会

单位姓名职务
1温州市金鹏宾馆有限公司徐群微监事长
1温州市万融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林洌监事
2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翁伊蕙监事
协会章程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英文名 Wenzhou Hotel Catering & Culinary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是由温州市域内饭店、餐饮行业(包括酒店、宾馆、公寓、旅馆、招待所、浴室、度假村、民宿和餐馆、酒家、饭庄、农家乐、食堂等)的企业、事业单位、与饭店和餐饮行业有关的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平等组成行业性的社团组织,具备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全市饭店、餐饮单位和个人,推进饭店、餐饮业的转型升级;以"继承、发扬、开拓、创新、自律"为方针,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坚持为行业改革发展服务,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面向全行业,反映会员愿望,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开拓服务消费市场,培养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推动饭店和餐饮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温州市工商联(总商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温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温州市总商会联合党委。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于浙江省温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以推动饭店、餐饮业和烹饪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会员经济效益为中心,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下列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反映饭店、餐饮和烹饪行业和会员的问题、意见和愿望,保护业内单位和员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正当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组织会员和协会办事机构对发展温州饭店、餐饮行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和本行业的政策、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饭店、餐饮业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广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促进饭店、餐饮业的技术进步。在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授权下,开展创名店、名菜、名吃、名师、名品活动并组织认定和推荐。大力培育我市的饭店、餐饮品牌,推进名店名品经营连锁化、加工生产工业化、产业化的发展,协助主管部门创建和认定行业内驰名商标、品牌产品、绿色饭店等。

(四)开展饭店、餐饮专业培训,帮助会员培训专业人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会员和行业队伍素质。

(五)发挥协会的联合优势,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饭店、餐饮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客源,提高经济效益。

(六)主办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经济实体,组织开展与饭店、餐饮、烹饪业务有关的经贸往来、人才开发、技术合作;组织举办行业论坛、会展招商、产品推介等活动,指导行业的对外交往;为会员和饭店、餐饮行业提供各种市场信息,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

(七)办好协会刊物和网站,为会员搭建宣传交流、产品推介、反映诉求、政策法律咨询的平台,为会员乃至全行业全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八)承办政府部门授权或其他社会团体委托的事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我市的饭店、餐饮、职业学校以及与饭店餐饮业有关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凡承认本团体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提供住宿经营服务和提供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饭店与餐饮行业的研究人员、教授以及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凡承认本团体章程,热爱饭店与餐饮事业,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团体者,单位会员应填写入会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个人会员应填写入会登记表并经本人签字,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团体会员,各单位会员在本团体的代表为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表,若法人代表变动,则由现任法人代表接替或重新委托代表,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优先取得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和书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按本团体要求提供各种必要技术,经济资料和有关信息;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物质奖励。会员违反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牌匾。会员如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或一年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单位大会,会员单位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会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对本团体重大事项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大会每届四年(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单位代表大会可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单位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单位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单位大会;

(四)研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并向会员单位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至少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或秘书长,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员大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凡事务性文件则由秘书长签发;

(四)受理事会委托批准会员吸收等问题;

(五)其他应由会长行使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议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一)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

(二)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

(三)对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任职人员和社会团体聘请的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与检查会员单位大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决策、决议、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五)对本团体内部机构的设置、运行,各类人员任免,会员大会的召开,选举程序等进行监督;

(六)对本会团体成员违反社会团体纪律,损害社会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合法标准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单位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遇有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第四十八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五十条 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8年5月19日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五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部分修改条款。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府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温州市饭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