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联系电话:0577-88865061 2024年05月08日 星期三
点了15个菜,5个被多收费
2015/07/29 00:00

消费者:“低标高收”、不提供明细有欺诈嫌疑
商家:菜单没有及时更新存在一定失误

 消费者拍下菜单价与结算价,作为维权证据。消费者供图


    近日,市民柯凡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其在市区南塘街大唐食府聚餐时遭遇“低标高收”价格欺诈的行为,当晚点的15个菜中竟有5个菜的实际结算比菜单价要贵。
    更让柯凡觉得可疑的是,店方在顾客埋单时只提供点菜总价单,不提供消费明细。消费者认为,如果这种行为监管部门不查处,今后还会有人在此遭遇“低标高收”的消费陷阱。
投诉 结账无明细,心生疑虑后发现猫腻
    7月15日晚上,柯凡与一众好友共9人在南塘街的大唐食府福星厅聚餐。席前,柯凡点了11个菜,并在席间加了4个菜。
    酒席完毕,柯凡埋单时发现,酒店的结账单上只标注了两次点餐的总价,以及酒水饮料的价格,并无其余菜品的消费明细。
    “因为此前点的很多菜,店方都说没有了,我本想核对一下点的菜上没上齐,就要求他们把明细单拿给我。”柯凡说,商家把标注了单价的手写点菜单拿来后,没想到,里面有5个菜的单价都比菜单里标注的要高,每个菜平均高出10元左右。
    “与店家提出交涉后,店方称,这菜单是旧的没更新,而且态度很差。”感觉吃了哑巴亏,为了不破坏当晚聚会的心情,柯凡当晚拍下了所有证据,埋单后先行离开。
    柯凡认为,大唐食府在南塘街上刚开不久,商家“菜单旧的没更新”的说辞并不合理,而且也无事先告知,感觉掉入了“低标高收”的消费陷阱,便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
质疑 成立才9个多月,菜单怎么就变旧了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大唐食府进行暗访调查。
    进门落座,服务员提供了点菜菜单,整个过程并无提及菜单“没更新”一事。根据柯凡提供的点菜单上的信息,记者通过核实发现,5个被多收了钱的菜品中有4道菜情况属实,包括避风塘炒虾、干锅土豆仔、南瓜百合羹、椰子打蛋,其余一道菜江蟹生菜单价格栏上贴上了一张白色的手写贴纸:“68元/份”,与柯凡反映的情况不同。翻看收银台前4本点菜菜单,记者发现,江蟹生的标价其中两本标注为“58元/份”,与消费者遇到的情况相同,2本菜单中标注通过手写更改为“68元/份”。对于为何出现不同,收银员称:“可能更改价格的贴纸掉了。”
商家 来客中99%排和菜,菜单没怎么用到
    针对“低标高收”,大唐食府负责人胡进龙说:“我们店开这么大,装修都要两三百万,不可能在这几十元的小事上做手脚。”
    “其实,因为海鲜价格随季节变动较大,我们在一年前就对江蟹生价格进行了改动,但菜单是照片纸面印刷的,改动的价格我们是贴纸手写贴上去,顾客翻来翻去,可能贴纸贴不牢掉落了。”胡进龙说。
    “除了江蟹生,当晚多个菜品都不是海鲜,为何价格与菜单不符?”记者问。
    “我们开业后发现,来的客人总比预约时的要多,你不可能让来的客人吃不饱吧,所以我们给菜品加了量,价格上每个菜平均加个10元钱。”胡进龙解释说。
    “所有菜都加了价?你们菜单没改之下,点菜时有没有提醒消费者?”记者追问。
    “具体的那我就不知道了,我们都交给店长去管理。这点事情都做不好,明天我就叫他回去。”胡进龙话语间有点怒气,“这个投诉人真是小题大做”。
    是否还有其他顾客也同样遭遇过相似情形?胡进龙称:“来店消费的客人99%都是排和菜的,我们结算时也只提供总价单没有明细,所以不会有消费者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时,菜单平时用到也不多,换一本要1000多元,我们没有及时更新存在一定失误,也欢迎消费者监督。”
说法
是否属欺诈 关键看有无同样案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周小白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对产品价格及交易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起纠纷中,如果商家“低标高收”的行为属于主观故意,而非操作失误所致,那么涉嫌消费欺诈,按照《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被多收菜品单价为准,主张“退一赔三”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算五百元。
    柯凡拨打12315后,“工作人员说,这种消费纠纷只能调解,无法立案处罚,因为这是物价部门的职能。”柯凡觉得,“在客流量如此多的南塘街大餐厅中就餐遭遇到‘低标高收’的消费陷阱,职能部门应该有所行动,避免今后其他人受骗。”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张锋认为,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的职能的确在物价部门,市监部门对此只有调解的职能,行政处罚上也无法律依据。是否涉及价格欺诈,证据上关键是还有其他消费者也在此有过此类被骗经历,即柯凡的遭遇不是单一的特例,否则,商家可能将其解释为“失误操作”导致,下一步职能部门会去核实调查相关情况。

2015-07-29摘自《温州商报》/黄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