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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保委举行3•15大型广场纪念活动
2014/05/23 00:00

    3月14日,温州市消保委联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工商局、鹿城区消保委共同在松台广场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3•15大型广场纪念活动。市人大孟建新副主任、市政府胡纲高副市长、市政协戴祝水副主席、鹿城区政府胡明亮副区长、市消保委主任、副主任、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出席活动,并由胡纲高副市长在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上致辞。温州广电集团经济生活频率全程同步播放。
    此次活动,表彰了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信息报导通讯员、优秀消费维权义工和优秀消费维权站(点),公布了市级消费教育学校(基地)名单,启动了“我消费我监督”食品消费评价活动,并由市食品行业协会发起诚信倡议,聘请了温州市消费维权监督员参与市场监督活动。本协会也组织八家“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以图文并茂形式出现的《话说新消法》宣传栏和2013年度温州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展示栏。并开展“我爱记《消法》”有奖活动,增强新修订《消保法》的宣传普及度和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