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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前夕的维权行动
2010/03/14 00:00

野生黄鱼不野生 酒店被行政告诫

    消费者林某近日在瓯海瞿溪某酒店用餐时,发现上桌的野生黄鱼竟是假的,遂向瓯海工商分局三溪工商所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酒店方加送12条野生小黄鱼给林某作为赔偿。
    林某说,他在该酒店点菜时,说明要点野生大黄鱼。酒店服务生告知其价格为1376元/公斤。之后,他便亲自选了一条重达半公斤的新鲜大黄鱼。黄鱼上桌之后,林某及其好友在尝了一口后,都认为这不是野生黄鱼。于是,他要求酒店方解释,并向三溪工商所投诉。
    该酒店大堂经理解释说,该酒店出售的野生大黄鱼实质上是深海养殖的大黄鱼,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野生大黄鱼,但也不同于一般人工养殖,酒店餐饮业内普遍称之为“半野生黄鱼”。
    经三溪工商所调解,酒店方除了加送小黄鱼赔偿外,还收到了该工商所出具的行政告诫。

2010-03-14 摘自《温州都市报》/王伊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