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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饭店餐饮企业劝诫酒后驾驶活动《倡议书》
2009/11/18 00:00

 


全市各饭店餐饮企业:
    酒后驾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据了解绝大部分酒后驾驶人是在酒店等公共餐饮场所饮酒后驾车的。为积极响应、配合公安部开展的集中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严格遵循法律与道德规范,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参与道路交通的良好氛围,为此,温州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倡议如下:
    一、各饭店餐饮企业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劝诫客人酒后驾车作为服务工作的延伸来落实,确定一名餐厅经理为劝诫酒后驾车活动负责人,指定服务员、门卫或保安佩带“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统一标识;
    二、各饭店餐饮企业要在本店大厅明显位置,粘贴全市统一制作的“劝诫酒后驾车”交通安全宣传画,在餐桌上摆放“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警示卡,向客人发放温馨提示卡。
    三、各饭店餐饮企业要督促“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积极履行职责,做到点餐前询问,提示驾车人员不要饮酒,结帐时提示饮酒客人不要开车。有条件的饭店餐饮企业,要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避免顾客酒后驾驶;
    四、当发现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后及时进行劝阻,对于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的,及时拨打“122”进行举报。
    “车祸猛于虎”,每年全国都有数万人死于车祸,多少家庭为此支离破碎,多少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文明驾车,重在自觉行动;关爱生命,有赖于责任。我们希望全市饭店与餐饮企业积极参与,为共建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温州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