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市区水心饭店组织召开各消费者投诉联络站站长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温州一百发展集团等27家市级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名称变更的通知》(温消委[2008]33号文件)。市工商局副局长胡黎芸、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向与会各投诉联络站站长颁发了新的牌匾。据文件决定,我们温州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投诉联络站”自即日起名称变更为“12315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督联络站”。
本次市级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名称变更,是我市工商局和消费委为了切实做好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构筑覆盖全社会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而作出决定性部署。根据2008年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关于推进基层维权组织建设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工商监管、行业和经营者自律、社会共同参与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保障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温州市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12315消费维权网络与消费委系统消费投诉联络站(点)进行对接和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人财物等资源,成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以加强对各投诉联络站的行政指导,共同提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经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原27家“温州市消费委消费者投诉联络站”的名称统一变更为“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单位名称为“12315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督联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