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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称,饭店“12点退房”并不违规,说它“寿终正寝”完全属于曲解
2009/09/15 00:00

这一说法又在业内溅起一片水花——
“12点退房”短暂“假死”之后又“复生”


    饭店“12点退房”无疑是近期最热门的话题。前不久,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将“12点退房”的行规删除,绍兴市区许多宾馆饭店纷纷顺势延迟了退房时间。然而时隔不久,“12点退房”再起波澜,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会长张润钢称,饭店“12点退房”并不违规,说它“寿终正寝”完全属于曲解。而且,是否执行“12点退房”,酒店在告知顾客的前提下完全有自由裁量权。

    宾馆饭店改口:“12点退房”时间不变
    “12点退房”条款删除后,绍兴市区很多宾馆饭店已经作出反应,加大了延时退房的优惠。不过,笔者12日发现,市区大多数星级酒店对中国旅游饭店行业“‘12点退房’不违规”的声明反应比较强烈,他们称,前几天的延时退房只是当做一种让利措施,暂不会将此作为一种新制度执行。
    “在修改‘行规’之前,很多高星级酒店就已经松动了退房时间,经常在促销活动中把延迟退房作为一个优惠项目,只要宾客需要,退房时间一般都可以延迟到下午两三点。现在也没什么改变,基本制度还是12点退房。”绍兴国际大酒店有关负责人说,延迟退房跟规定没关系,只是一种促销手段。
    星级酒店将延时退房作为让利措施,但经济型酒店则坚守自己的规定,绍兴市区“莫泰”、“锦江之星”等经济型酒店称,他们只对会员推出延时退房服务,普通消费者必须“12点退房”,这一规定没得商量。
    另外,笔者从携程网工作人员处也获悉,目前绍兴各大酒店都没有将退房时间明确延迟,只会在活动期间标明延时服务。

    是否“霸王条款”,法律界人士有话要说
    “12点退房”的条款要取消,必然有其自身的不合理性,但这究竟是不是“霸王条款”,法律界人士也有话说。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认为,之前饭店行业的“12点退房”规定应该算“霸王条款”范畴,理由是“它没有给消费者任何选择的余地,不管消费者住满了24小时还是没住满24小时,都要求12点之前退房结账,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申铁旗同时表示,由于行规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消费者在面对宾馆酒店仍然坚持的“12点退房”规定时,并没有太多的应对之策。“对于已经明示‘12点退房’的饭店,消费者一旦选择入住,就不能据此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删除“12点退房”,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称,饭店“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只要符合提前告知的规定,“12点退房”就并不违规。也就是说,饭店只要做好明示和提前告知工作,是否“12点退房”由酒店自己定。
    但对于这一规定,业内人士认为,眼下宾馆饭店业竞争十分激烈,是否“12点退房”也会成为宾馆酒店的竞争手段之一。
    市民林先生因为工作需要,时常安排客户入住酒店。他说,规定一个强硬的退房时间无可厚非,但弹性的操作模式更容易让人接受,“真正的理想化模式应该是以小时计费,因为很多客人都是半夜甚至凌晨入住的,那就不是延迟一两个小时退房的问题了。”
    当然,也有一些消费者对饭店不改变“12点退房”规定持宽容态度。“‘12点退房’的规定我们早就习惯了,因为消费者退房后,饭店还要打扫,如果不规定明确时间,还不乱套,收费也可能会比较混乱。”市民孟小姐说。

 

2009-9-14 摘自《浙江工人日报》/章建坤、钱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