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委发〔2008〕2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城乡环境、市民素质、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龙湾区等58个先进集体、陈时省等6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3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 精神文明建设 通报
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8个)
龙湾区 瓯海区 永嘉县 洞头县 平阳县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