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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2008年工作思路
2008/01/25 00:00

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2008年工作思路

 

    中国消费者协会已将2008年消费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主题的总体要求,拟定2008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思路如下: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兼顾的方针,引领、指导社会各界开展各项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维权工作,为构建温州和谐消费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三次跨越做好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社会资源,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宣传和教育。

一是要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和重大节假日及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和教育;

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有效载体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比如已建立的各种消费教育基地、学校,各媒体与消费委系统共同创办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