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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委: 温州正迈向消费和谐将倡导“新消费观念”
2007/03/20 00:00

    温州正向消费和谐路上迈进。昨天,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以一组年投诉量不断减少的数据证明这一观点。

  蔡伟民说,市消费委成立已有20年,近年来各级消费委投诉量逐年下降,去年的投诉量为8000多件,比前年下降1000多件,并且处理率达90%以上,今年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量更是大大降低。

  此外,消费维权的发展水平和层次也能反映我们正迈向消费和谐。蔡伟民介绍,我市的消费维权事业经历了三个阶段:1987年至1993年为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启蒙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使消费维权、消费和谐有了制度保障,从1994年至2001年,消费维权事业有了质的飞跃,为我们迈向消费和谐奠定了基石;近几年来,消费维权已着眼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各有关部门、各级消费委已从事后维权发展到事前、事中预防,将消费纠纷堵在源头。

  蔡伟民特别提到,如去年行业协会组织有关酒店联合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温州晚报发表了舆论监督连续报道及评论,和市消费委、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一道为促进消费和谐尽力尽责。市消费委也赶在联合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正式实施前,邀请酒店、消费者、餐饮协会和相关部门人士进行座谈,让酒店听取各方意见,作出正确的选择。这不仅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经营者因违规受到处罚,使有关各方都能享受消费和谐、社会和谐的成果。

  蔡伟民说,当前仍有一些不和谐的消费问题存在,如房地产、汽车、电脑、医疗等领域的消费纠纷难以解决,但随着法制完善、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不和谐问题将一一得以解决。下一阶段,市消费委将倡导一种以节约、理性、品质等要素为核心的新消费观念,进一步实现消费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