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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立店、合法经营
2006/11/23 00:00

——贺瑞安新都大酒店荣获“温州市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10月18日,对于新都大酒店来说是个值得特别纪念的日子,由总经理钱林光带领办公室副主任缪明晓、安全部经理张峰参加由温州市消费委主办的“温州市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现场颁奖晚会”。这是瑞安市星级酒店中唯一获此殊荣。
    新都大酒店自开业至今,酒店管理层始终坚持“诚信立店、合法经营、宾客之上”的宗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着力打造品牌效益,力塑酒店新形象。通过酒店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酒店先后被评为“瑞安市第四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瑞安市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瑞安市第六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3.15消费维权单位”、“2001、2002年瑞安市卫生先进单位”、“2003年温州市卫生先进单位”、2001、2002、2003、2004连续四年评为“瑞安市AAA级信用企业”、“2003年度瑞安市文明私营企业”……
    2004年7月上级授予我店“消费维权监督站”,酒店设置专门的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且由总经理担任站长,落实了宾客记录本。新都大酒店一直以来都要求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深刻意识到顾客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必须尊重并热情、真诚相待。同时让所有员工明确“赢得顾客信赖,争取回头客源”是酒店持续经营的前提,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把“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作为酒店的特殊产品出售给客人。
    我们要把这次荣誉作为我们酒店发展的契机,不断改善不足之处,按照“绿色饭店”的标准,围绕“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狠抓酒店的消防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以确保消费者及酒店的人身、财产安全;着力营造一流的卫生酒店,保护环境,倡导健康消费观念,严禁毒、赌、黄,同时注重食品的营养卫生,以最好的服务和诚信来服务我们的消费者。

(新都大酒店/缪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