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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看文明”倡议书
2006/09/29 00:00

市民朋友们:
  道路交通在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于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予人方便自己方便,每个人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为了体现出温州文明交通新风尚,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脚下做起,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切实履行对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法定义务。
  三、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四、乘车人排队候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撒物品,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五、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和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六、机动车不闯信号灯,不违法变道和争道抢行,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向车外扔垃圾;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
  七、随时提醒亲朋好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交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构建文明和谐新温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温州市委   温州日报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兴业银行温州支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